当前位置: 笔趣阁 言情 同时穿越:全是地狱难度 人在太古,会做薯片

人在太古,会做薯片(2 / 3)

    虽说马铃薯最早的人工栽培只能追溯到大约公元前8000年到公元前5000年,且起源于秘鲁南部。

    但是,不要忘了,这里是龙族的世界。

    龙在全世界建造了参天的铜柱,并围绕他们建造了城市,在城市之间建造了宽四百米的神道,长度跨越整个太平洋……

    依托于此,季末把薯片搞出来了。

    可以说,季末抱的大腿并不是某个丢人的“次代种龙王”,而是富有且慷慨的芬里厄。

    甚至于为了搓出来炼金术版的电视,他曾获“皇权特许”,跟着青铜与火之王学过一段时间段炼金术。

    虽然嘴上说着青铜与火之王怎么丢人怎么丢人。但那最多是算是调侃,其本身还是十分强劲的。

    不提那代表杀死金属再铸造的精神重铸,光是七宗罪把武器上所代表的概念就足以代表他炼金术的不凡。

    至于原著中为什么被那么轻易的解决?季末已经猜了个七七八八。

    当康斯坦丁死亡,愤怒充斥诺顿的内心,那么他就不再是所谓的炼金大师,只是所谓的青铜与火之王!

    毕竟他炼制的足以杀死龙的武器七宗罪中,名为暴怒的刀要斩下的,正是他的生命啊!

    起身,向着外面走去。

    天空中似乎永恒是那飘忽不断的灰云,只有几缕阳光透过云层,普照着这片大地。

    在季末的面前,豁然出现一堵遮天蔽日的岩壁,整个岩壁满是龟裂的纹路,但仔细一看,这堵岩壁正在向季末靠近。

    两只金黄色的眼睛睁开,似乎此时才让人们能够看清楚他的全貌。

    青黑色的鳞片从前往后依次张开依次合拢,发出金属碰撞的声音,满是骨突的脸上带着君主般的威严。

    但下一秒,他赫然说道:“薯片,做!”

    “马上!”

    事实证明,比起大耶老师,芬里厄对付起来简直不要太容易,搞出来个电视机,然后做点零食,就能让他安稳上一整天。

    而相对的,季末得到了掌握绝大部分龙文以及炼金术的机会,更不用整什么君君臣臣的东西。

    在这个制度堪比中世纪,以血统和力量决定地位的年代,无异于太过先进。

    “对了,你姐姐去哪了?”季末不由问道。

    要知道在这样的时代,娱乐活动可谓是少之又少。

    这些龙类又不可能像人类那样沉溺于造人。而作为大地与山之王,他们也不能像诺顿和康斯坦丁那样沉溺于科研。

    所以在季末来之前,夏弥和芬里厄每天做的要么看臣子们的觐见,要么就是出去展现龙王的威仪,俗称遛弯。

    像今天这样没有和芬里厄一样在这里看“电视”的情况可谓是少之又少。

    “姐姐去找诺顿和康斯坦丁他们了,据说有什么大事要商量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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