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笔趣阁 言情 重生九零,我到达了人生癫疯 大麦公社

大麦公社(1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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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二天早上万顺起床时,余燕又已经下地了。

    桌子有上米粥和咸菜,还有一碗鸡蛋羹,是余燕特地给万顺准备的早饭。

    两个野鸡蛋,全进了万顺肚子,余燕自己是一点没吃。

    万顺叹气,真是闲不住的老太太,有伤都不消停。

    吃过早饭,万顺背着背篓,扛着锄头上山。

    昨晚半夜下了雨,好在不大,破草屋没漏。

    但山路湿滑,万顺害怕弄脏唯一的鞋子,就脱下赤脚走。

    她整天上蹿下跳,跟猴似得,动作麻溜得很,半点不受路况影响,跑得飞快。

    雨后的山林,蘑菇真多。

    一找一个准,一会功夫,就有了小半背篓。

    太阳出来,山上的人多了起来。

    万顺不想和那些大娘婶子们耍嘴皮子,背起背篓远离人群往更深的地方跑。

    跑到一片竹林停下,掏出麻袋,开始挖笋。

    雨后的笋子水灵灵的,长得喜人。

    但常有人来挖,时间间隔太短,饶是竹林大,也不过大半麻袋就挖完了。

    拎了拎,二三十斤,聊胜于无。

    将东西收捡好,去找竹鼠洞。

    竹鼠好吃,但难抓。

    如今好些野生动物都被列入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典,经过上辈子的熏陶,万顺坚定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。

    竹鼠算是她现在最好的选择。

    找到一个鼠洞后,堵一头,挖一头,拿着麻袋一罩,两只一斤多的大竹鼠到手。

    转悠一个小时,找到三个洞,抓到五只大竹鼠。

    太阳已经升到正空,差不多十点左右。

    林子里的潮气往上蒸发,湿热黏糊的感觉,让人心情烦躁。

    万顺背着东西,扛着麻袋,从一条小道下山。

    路上运气好,又打到一只野兔,还挺肥,四五斤重。

    下山后,找了个水沟把脚洗干净,套上布鞋往公社走。

    去公社的路是大道,铺了碎石,碎石路已经被晒干,不泥泞,但路上没什么人。

    打工潮兴起,想闯的年轻人,都南下或北上出远门打工了,一年到头很少回家。

    留在家的大多都是老人和孩子,这年代的留守儿童格外多,傻大个王兵就是。

    老人时时刻刻都忙活自己那几亩地。

    不是节庆日,没有重要事,不怎么进城上街,路上平时人不多。

    头顶的太阳火辣辣的,万顺一点不受影响,比起大牢的阴冷,阳光下,她才有活着的感觉。

    脚步轻快,很快到了公社。

    九十年代的个体经济,发展迅猛,大麦公社的高楼好像一夜之间拔地而起,大街小巷,开满了店铺,尤其是吃食店。

    生活好了,人们从追求生存,转变到追求生活。

    吃穿住用行方面的需求,大大提高。

    江东省地势平坦,土地肥沃,有利于农业发展,尤其适合种植大麦,辖下的岐江县尤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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