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笔趣阁 言情 丧尸的徒步旅行日记 可别被人类杀死了

可别被人类杀死了(1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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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G市地处于最东边的城市。

    距离海边还有一段距离。

    但是以前的这座城池,就是沿海城市,是古代有名的海港城池。

    不过现在已经算是半个内陆城市了。

    余清闲看着街道上闲逛的丧尸,这才松了一口气。

    很显然这个城市依旧在丧尸的占领下。

    不过余清闲刚松了一口气,就听到了枪声,这让余清闲吓得控制着行李箱就往小巷子里钻。

    总之,只要是人为造出来的动静,她就跟惊弓之鸟一样,总是大惊小怪。

    时星宇也跟着余清闲走到了巷子里。

    而他们进入小巷子之后,远处就行驶来了一队车队。

    车子有五辆。

    人数应该不少。

    果然是大城市,就算是异能者小队,人数都挺多的。

    ——

    余清闲看着五辆车子从自己的眼前开过去,而身后还跟着成堆的丧尸。

    这些丧尸明显在冬天进化过。

    速度已经很快了,已经超过了一般人奔跑的速度。

    如今在末世中,若是光凭借人类的两条腿,是绝对跑不过丧尸的。

    她看着这些奔跑的丧尸,忍不住感叹了一句:“要是这些丧尸都去参加马拉松,奖牌都不够发的。”

    时星宇不知道余清闲在说什么,只是平静的回答:“这种速度,肯定是要饿死的。”

    余清闲也不在意时星宇这牛头不对马嘴的话。

    这些丧尸已经跑的比自己快了。

    但其实余清闲觉得自己的体能已经比身为人类的时候强了。

    要说丧尸病毒是一次进化的话,余清闲觉得是很对的。

    但要说是好的进化,那就不见得了。

    要是丧尸都像是自己这样可以选择不吃人,那倒是挺好的。

    无论从什么方面看,丧尸这种生物,确实弱点很明显,但只要把弱点保护起来,那么真的很无敌。

    持续能力强,只要吃一点血肉,就能坚持很长时间。

    不过闻到血肉味就往上冲这一点,确实不太适合。

    果然丧尸还得是高级丧尸才行。

    像是时星宇这样的。

    余清闲这么想着,抬头看了一眼时星宇,见他嘴角又开始分泌口水。

    .....

    当她没说好了。

    果然丧尸还是改不了吃人的性子。

    “你不是刚吃过两个人吗?怎么又馋了?”余清闲忍不住吐槽时星宇。

    怎么这么贪吃呢?

    时星宇闻言,就反驳余清闲:“不是刚吃,已经快一个月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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